5月1日起,临安新增19处“电子警察”抓拍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6-04-24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更新、新增了19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6年5月1日启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下列监控设备启用后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机动车被首次记录交通违法的,将通过“交管12123”APP或者短信平台向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发送提示信息,不予处罚;发送提示信息后,机动车被再次记录交通违法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具体设置地点及抓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4月23日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编辑:黄晓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