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烟花爆竹!临安已有多人被拘!
发布时间:2025-12-31

临近年关

烟花爆竹销售燃放进入旺季

安全风险也随之增加

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临安公安持续加大

对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

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连日来

共受案查处

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

相关案件8起

行政处罚7人

查获烟花爆竹5757公斤

案例一

家中私藏1790余公斤烟花爆竹

近日,於潜派出所根据线索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经查,洪某明知行为违法,仍为牟取暴利,自行购入1790余公斤烟花爆竹违规存放在自己家中,意图在元旦、春节期间销售牟利,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目前,洪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二

民宅暗藏83箱烟花爆竹

高虹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线索,快速破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民警在徐某某家中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83箱,共计1063公斤。经查,徐某某因一时贪念,购买了这些烟花藏于家中,打算在过年期间售卖获利,该行为已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目前,涉案烟花爆竹已被全部收缴,徐某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三

跨省非法运输640余公斤烟花爆竹

11月10日,於潜派出所通过线索排摸,发现一辆浙F号牌的货车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后在於潜境内将其拦截,现场查获烟花爆竹共计640余公斤。经查,违法人陈某某专门从海宁驾车前往安徽购买烟花用于过节燃放,在未取得运输许可的情况下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目前,陈某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元旦、春节临近

临安公安提醒广大市民

购买渠道要正规

请务必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合法零售点购买,勿贪图便宜购买无证摊贩或来源不明的烟花爆竹。

储存方式要安全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禁止在家中大量存放,更不得在居民区、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储存。

运输许可不可少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尤其是跨区域、跨省运输必须取得相应资质。

燃放守规保平安

请在指定区域和时间内燃放,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居民楼、加油站等重点场所,儿童燃放须有成年人陪同。

发现违法请举报

如发现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向公安机关举报。

平安过节 安全为先

请广大市民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共同营造

安全、祥和、绿色的节日环境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编辑:黄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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