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关
烟花爆竹销售燃放进入旺季
安全风险也随之增加
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临安公安持续加大
对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
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连日来
共受案查处
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
相关案件8起
行政处罚7人
查获烟花爆竹5757公斤
案例一
家中私藏1790余公斤烟花爆竹
近日,於潜派出所根据线索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经查,洪某明知行为违法,仍为牟取暴利,自行购入1790余公斤烟花爆竹违规存放在自己家中,意图在元旦、春节期间销售牟利,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目前,洪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二
民宅暗藏83箱烟花爆竹
高虹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线索,快速破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民警在徐某某家中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83箱,共计1063公斤。经查,徐某某因一时贪念,购买了这些烟花藏于家中,打算在过年期间售卖获利,该行为已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目前,涉案烟花爆竹已被全部收缴,徐某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三
跨省非法运输640余公斤烟花爆竹
11月10日,於潜派出所通过线索排摸,发现一辆浙F号牌的货车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后在於潜境内将其拦截,现场查获烟花爆竹共计640余公斤。经查,违法人陈某某专门从海宁驾车前往安徽购买烟花用于过节燃放,在未取得运输许可的情况下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目前,陈某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元旦、春节临近
临安公安提醒广大市民
一
购买渠道要正规
请务必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合法零售点购买,勿贪图便宜购买无证摊贩或来源不明的烟花爆竹。
二
储存方式要安全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禁止在家中大量存放,更不得在居民区、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储存。
三
运输许可不可少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尤其是跨区域、跨省运输必须取得相应资质。
四
燃放守规保平安
请在指定区域和时间内燃放,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居民楼、加油站等重点场所,儿童燃放须有成年人陪同。
五
发现违法请举报
如发现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向公安机关举报。
平安过节 安全为先
请广大市民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共同营造
安全、祥和、绿色的节日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