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 临安多人被曝光,皆是因......
发布时间:2025-03-31

饮酒一分醉 驾车十分险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

影响人的判断力和操作能力

交警一直在警示宣传

但仍有人饮酒后驾车

临安交警将近期查获的

酒驾违法驾驶人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2025年3月8日12时50分许,吴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无号牌轻便正三轮摩托车,在锦城街道杨临线某处,被交通警察大队锦城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55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2025年3月9日12时08分许,陈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浙A***96小型普通客车,在清凉峰镇颊浙线3公里200米处,被交通警察大队昌化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42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2025年3月9日12时30分许,陈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浙A***30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清凉峰镇颊浙线某处,被交通警察大队昌化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25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2025年3月10日19时20分许,毛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皖L***51小型轿车,在锦城街道横潭路某处,被交通警察大队锦城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64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2025年3月11日19时6分许,李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无号牌轻便正三轮摩托车,在於潜镇人民街某处,被交通警察大队於潜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128mg/100mL,经鉴定,确认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6.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5年3月11日19时8分许,马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无号牌轻便正三轮摩托车,在於潜镇潜阳路某处,被交通警察大队於潜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114mg/100mL,经鉴定,确认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6.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5年3月11日19时17分许,周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浙A***C0小型轿车,在锦城街道锦江路某处,被交通警察大队锦城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27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2025年3月11日19时29分许,冯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浙AXR217小型普通客车,在锦城街道锦江路某处,被交通警察大队锦城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50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2025年3月11日19时55分许,唐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浙A***P8小型轿车,在临安区龙岗镇龙岗坚果城某路段处,被交通警察大队昌化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58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酒后驾驶处罚标准是什么?

饮酒驾驶(20mg/100ml≤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

(1)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车的危害

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线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拿起酒杯放下钥匙

酒桌贪杯切莫任性

严查严处酒后驾车

文明交通你我同行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编辑:黄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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