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的热度在持续升温,同步上升的还有非法存储、运输、售卖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居住环境,连日来,我区公安、应急、环保和综合行政执法等各相关部门扛牢责任,周密组织管控,全力以赴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你这么多烟花放在仓库里,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的知道吗?”1月1日,太湖源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某村项某家中存放着大量的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展开核查,在其家中查获各类烟花爆竹300箱,总重量达4075千克。经查,这批烟花爆竹系王某为获取私利,从湖南浏阳购得,后联系季某某在其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且无运输资质的情况下,驾驶货车运载这批烟花爆竹从湖南浏阳到临安太湖源,后存放在项某家中待出售。目前,王某和季某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临安公安依法行政拘留,项某涉嫌违规经营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置。
除了有村民在家中私自存储烟花爆竹这一安全隐患外,更有市民无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明确划定的禁放区域内擅自燃放。1月5日晚,锦城派出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女子陈某在锦城街道彩虹桥绿道燃放烟花爆竹,该地段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其行为构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行政罚款。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任何运输储存都需要有相关的从业资质的,包括你自己的私家车是不允许运输的。”近日,在千秋关检查点,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於潜中队和於潜派出所民警连续多日设卡检查来往车辆。千秋关检查站“接浙连皖”,是安徽途经临安进入浙江的主要陆路通道,被称作杭州的“西大门”。临近春节,不少私家车车主前往安徽购买烟花爆竹。
“近期,区公安分局查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有数起,这些都是通过设卡检查或者,高速交警移交的方式,其中查获的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大多数是私家车或者工具车赴省外购买之后,运输回来后面用于自用的。”区公安分局於潜派出所民警俞嘉阳介绍,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其运输和储存都需要严格的监管和专业的从业资质。然而,一些市民为了自用或非法经营,选择通过私家车或工具车等非法途径运输烟花爆竹。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更给公共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临安公安在此提醒,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未经许可和监管下的运输储存,都属于违法行为,同时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烟花爆竹从业许可证,任何人都不得非法经营买卖。”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1月15日,临安公安分局共立案查处非法运输、非法储存、违规燃放等涉烟花爆竹违法案件29起,行政处罚29人,其中行政拘留12人,行政罚款4人,收缴涉案烟花爆竹16256公斤。
近段时间以来,各相关部门通过严查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为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这一系列行动不仅展现了执法部门对公共安全的重视,更提醒我们每一个人要时刻保持警惕,防患未“燃”。烟花爆竹虽然能为节日增添喜庆氛围,但其潜在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因此,我们必须坚决抵制非法行为,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并在指定地点和时间安全燃放。同时,我们也应该倡导更加文明、环保的庆祝方式,通过挂灯笼、贴对联等传统习俗,同样可以营造出浓厚的节日氛围,在安全、环保的前提下,以“静”候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