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通告,实施禁行!
发布时间: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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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车主:

为进一步优化交通秩序,减少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污染,改善临安区大气环境质量,助力美丽杭州建设,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现根据《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从11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绿色物流区柴油货车禁行政策,实施对象全天禁行。

实施范围

核心区:长桥路-农林大路-衣锦街-临水路构成的合围区内所有区域(所有路段不含边界道路)。

重点区:除核心区外,武肃街-望湖路-钱锦大道-吴越街-玲珑山路-武肃街构成的合围区内所有区域(望湖路、钱锦大道含边界道路,其余路段不含边界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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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核心区:使用柴油作为燃料,同时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规定的各类载货汽车。

重点区:使用柴油作为燃料,同时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规定的,排放标准为国四及以下的各类载货汽车。

其中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武警)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受行驶路线限制的车辆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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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绿色物流区柴油货车禁行政策正式实施之后,公安交警部门将强化路面执法,加大对驶入禁行区车辆的打击力度,做到“有闯必罚”。如发生以下情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情形1: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

处罚结果: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处以罚款100元。

情形2: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并造成事故的。

处罚结果: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款,处以罚款200元。

为了保障行车秩序,保护车主权益,请各位国四及以下车主不得驶入相应禁行范围。同时温馨提示,目前国四柴油汽车淘汰补助政策尚未结束,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车辆报废注销的,依然能够按照0.7系数在亲清在线系统申请淘汰补助资金,详情可咨询区两车淘汰专班,电话0571—89542058。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编辑:黄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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