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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6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开展一届区委第三轮巡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安排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总工会党组、区青山湖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党委;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共青团临安区委员会;

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区妇女联合会党组;

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杭州市临安区清凉峰旅游度假区党工委、浙江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

巡察对象为上述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及重要岗位有关人员。

巡察了解时间为2022年9月25日至11月25日。

二、巡察任务

1. 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等情况;履行职能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特别是把握“三新一高”、落实“十四五”规划、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共同富裕等重大决策部署,践行“八八战略”,打造“重要窗口”,推动数字化改革,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推进产业强区、富民安区、实干兴区等情况。

2.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重点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特别是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紧盯“一把手”和关键少数,深入了解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影响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的乱作为和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的不作为情况;建立并落实资本、资金、工程等决策、投资、招投标管理制度情况,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征地拆迁等方面,利用职权与民争利、优亲厚友、侵害群众利益等情况;驰而不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

3. 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边缘化,党建引领作用发挥等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党管干部原则执行不到位,干部选拔任用违反工作原则、程序和纪律,程序颠倒或空转,“带病提拔”、跑官要官等情况;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谋划推进情况,开展警示教育及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风险漏洞采取有效预防监管措施等情况。

4.上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对巡视、巡察、审计、专项检查等持续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补齐短板,推动问题标本兼治整改等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1.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联系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区委第一巡察组:联系电话:18906511611,电子邮箱:laqwxcz1@hz.gov.cn。

区委第二巡察组:联系电话:18906511987,电子邮箱:laqwxcz2@hz.gov.cn。

区委第三巡察组:联系电话:18906510708,电子邮箱:laqwxcz3@hz.gov.cn。

区委第四巡察组:联系电话:18968189551,电子邮箱:laqwxcz4@hz.gov.cn。

2.驻点巡察期间,设置征求意见箱(由各巡察组设置并公布)。

3.开通巡察举报受理平台,通过扫取下方“码上巡察”二维码、关注“清廉临安”微信公众号点击“巡察反映”栏目两种方式,向巡察组反映问题。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

(“码上巡察”二维码)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编辑:黄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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