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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水中常现白色泡沫
发布时间:2022-05-07

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溯源查处三家企业非法排污

四月的天目山,正是山花烂漫、杜鹃争艳的季节,天目溪溪水潺潺流淌、波光粼粼,两岸景色秀美。然而,就在今年4月初,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於潜所的执法人员却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天目溪上游漂浮着白色泡沫,且每次出现白色泡沫的时间都非常准时,一般出现在早晨5时至6时左右。天目溪水量大,且水质优良,长期保持在II类水水质。河面出现泡沫,敏锐的执法队员立刻警觉,是不是有上游企业在夜间偷排?

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河道沿线进行排查,采用“白+黑”持续蹲点方式对上游及周边涉水企业开展全面检查,不放过天目溪沿线任何一个可疑的入河排放口,但多天的排查却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为了彻底摸清源头,执法人员继续加大对周边群众的走访,了解到4月份开始,天目溪上游才会出现泡沫现象。这一线索让执法队员“灵光一现”,4月份正是天目山区石笋干加工企业生产旺季,而这些企业一般具有季节性强、排水量大等特点。有了这一重要线索后,执法队员对天目溪上游沿线的笋制品加工企业开展了突击检查,终于取得突破性进展。

4月11日,发现位于於潜镇光明村的杭州临安某食品厂北侧清洗车间设有2个污水外排口,有污水外排痕迹。4月13日,又发现位于天目山镇交口村的杭州临安某竹笋专业合作社南面蒸煮车间污水管道拐弯处故意脱落,有污水排入雨水沟痕迹。4月22日,执法队员再次发现位于天目山镇武山村的杭州临安某笋业有限公司东北角污水检查井设有一个污水外排口,有污水排入附近渗坑痕迹。

执法人员随即对3家企业进行了调查取证,锁定了其违法排污的事实,上述3家笋制品加工企业均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被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立案查处,并要求企业立即对非法排污口进行整治,严禁非法排污,确保天目溪水质。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徐玉婷 陈惠汾    编辑:黄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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