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山洪遇险游客追责旅行社:组织100名游客在“非法景点”下河玩水,未尽安全提示义务

近日,四川成都彭州市龙漕沟突发山洪。此次山洪灾害造成7死8伤,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据报道,本次山洪事件中,一支名叫“游侠客”的旅游公司曾组织100名游客在龙漕沟“非法景点”下河玩水,导致山洪爆发期间多名团友被困3小时,险酿大祸。

当天,100名游客按照该旅游公司领队指引,在龙漕沟游玩了一个半小时。直到山洪暴发往下游走的时候,游客们才注意到在绿色隔离网等处分明挂着一些“禁止下河”“请勿下河”的警示牌。

法治网研究院注意到,在游侠客公司此前发布的宣传文案中,行程单明确显示:“打卡网红森林,然后继续沿小路下到龙漕沟,全程约6km,我们在龙漕沟里找一个清澈的水潭,大家一起来一场湿身大战……”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多名亲历山洪的游客表示,“游侠客”旅行社在出发前并未对龙槽沟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任何提醒与警示。据悉,8月15日,部分遇险游客对游侠客公司提出正式追责诉求。

对于游侠客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桐律师分析,根据目前呈现出的信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第一,旅游服务本身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安全隐患。本案中,游侠客是否属于擅自发布了未经批准的旅游项目并以此招揽顾客。第二,针对安全隐患是否采取了周全的防范措施及明确的告知、警示。本案中,游侠客在游客游玩过程中对于山洪暴发的危险是否明确告知受害人,对受害人进入危险区域游玩未进行劝阻等。第三,事故发生之后救助措施是否及时、恰当。本案中,游侠客在游客发生意外时是否有救援人及时到场,是否采取恰当措施等。

“以上几个方面,只要有一个环节存在问题,游侠客应该根据自己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徐桐说。

天眼查APP显示,游侠客成立于2011年,总部在浙江杭州,是一个旅游社交网络平台,以旅游+交友的模式,开创了一种全新的出游方式,设立独立的全球旅游线路策划中心,由专业的户外旅游策划团队,策划和运作个性化出游线路。此次安排龙漕沟行程的,是游侠客成都分公司。

企查查信息还显示,游侠客旅行社曾多次因生命权纠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被起诉。2022年,游侠客成都分公司因未履行法定义务被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事实上,近期,旅游安全事故频发,也给旅游企业敲响了警钟。

对于旅游企业的风险告知义务,《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分析,旅游企业作为经营者在法律上有告知、警示义务,包括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未向旅游者开放的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不适宜参加相关活动的群体以及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如未履行上述义务,旅游企业应承担旅游者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法治网研究院还注意到,近日,文旅部市场管理司组织召开全国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暨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强调,当前暑期、汛期、旅游高峰期“三期叠加”,安全生产、疫情防控、行业恢复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扎实做好疫情防控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重大风险隐患,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力守牢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防线。

中国旅游集团总经理助理陈荣认为,受疫情重创的旅游业,随着业务的逐步恢复,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安全问题绝不容小觑。人的行为不安全、物的状态不安全和环境条件的不安全,都可能造成旅游事故。旅游安全要做到万无一失,否则一失万无,提高认识是大前提。同时,有关旅游安全的工作,国家层面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制度,因此强化安全工作的法治意识十分关键。安全方面的许多工作不是选择题,而是具有强制性,这一点必须有充分的认识,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这是红线。

马丽红提醒,当前,国内旅游行业内卷严重,部分旅游经营者一味求“新”“奇”“野”吸引旅游者,但却忽略了安全,一旦出现事故,旅游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从长远来看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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