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35℃/24℃ 详情

您当前的位置 : 临安新闻网 > 房产情报
温州:居民年内购买首套房可获合同总价0.6%的财政补贴
发布时间:2022-07-26

据“温州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温州市住建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明确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实行财政补贴操作流程的通知》,该市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财政将给予购房款0.6%的补贴。

《通知》明确,2022年6月12日到12月31日在温州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海经区、经开区)首次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普通存量住房,且在住建部门“商品房、存量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签合同时属于购买人在温州市区唯一住房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普通存量住房的认定标准为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住房。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中不包括人才房、安置性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

对于购房人为两位或两位以上(除夫妻关系外),每位购房人均需符合上述申领补贴条件。按份共有的,按各自所占比例核发补贴。因涉及夫妻关系致使不动产登记与合同主体不一致的,以购房合同与契税缴纳(需提供契税缴纳凭证)相一致的主体为补贴申请人。

据介绍,本次住房补贴的标准是按购房合同载明的总房价0.6%给予补贴。比如,购房款300万元×0.6%=18000元。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的个人需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3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请,逾期视同放弃补贴资格。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编辑:黄晓强
版权和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临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临安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临安新闻网”,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临安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电话:0571-63715099。
临安发布微博
临安发布微信公众号
今日临安微信报
爱临安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