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择临而安·礼遇人才”的若干意见》(临人才办〔2022〕9号)、《关于“择临而安·礼遇人才”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临人才办〔2022〕10号)等文件规定,现开展2023年第二季度“择临而安·礼遇人才”购房补贴及大学毕业生购房补贴受理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3年第二季度“择临而安·礼遇人才”购房补贴及大学毕业生购房补贴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逾期本季度不再受理。
二|受理对象及保障标准
“择临而安·礼遇人才”购房补贴:对在临就业创业(缴纳社保1个月及以上),在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期间首次在临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的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贴。获取房产证后发放补贴。
大学毕业生购房补贴:对在临就业创业(缴纳社保1个月及以上),并于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7月31日(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期间首次在临安范围内购置总价不超过300万元的新建商品住房的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贴。获取房产证后发放补贴。
三|申报方式
1.申请。申请对象登陆“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http://larc.linan.gov.cn:8000/),选择“领取购房补贴申请”模块在线填写《杭州市临安区“择临而安·礼遇人才”领取购房补贴申请表》或《杭州市临安区大学毕业生购房补贴申请表》,并上传附件材料(用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格式文档)。具体材料如下:
(1)购房合同(包含合同当事人、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价格、合同签字页等页面)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
(3)婚姻状况(已婚提供结婚证、未婚提供单身证明具结书、离异提供离婚证)
(4)申请对象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5)申请对象身份证或护照
(6)申请对象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由户籍所在镇街出具的是否享受批地建房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证明(现在或曾经是临安户口者提供)
(7)申请对象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四县市区域房产)
申请人应于所购商品住房具备办证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交领取购房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2.受理。区住建局负责每季度受理一次购房人的补贴申请。
3.预审。区住建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市规资局临安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预审。
4.公示。经预审符合条件的,区住建局在临安住建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
5.发放。公示后,申请对象到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在该房屋所有权证附记栏中需注明“人才保障房(享受人才购房补贴),该附记内容未按规定撤销前不得转移、抵押(除购房按揭外)等”内容。附记添加完成后,申请对象登陆“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进入“领取购房补贴申请”模块“补充佐证材料”一行上传已添加附记的不动产证书,并携带身份证、不动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住建局(临安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区A217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同时现场签订《杭州市临安区“择临而安·礼遇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协议》或《杭州市临安区大学毕业生购房补贴发放协议》,签订后由区住建局按照购房人提供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购房人。
四|其他
1.对不如实申报、擅自更改有效证件或出具虚假证明,骗取补贴资金的,由相关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追缴已领取的购房补贴。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咨询电话:0571-23616571,23616572(区住建局);0571-89541339(区人力社保局)。
附件1:关于“择临而安·礼遇人才”购房补贴相关政策解答
(扫码查看)
附件2:关于大学毕业生购房补贴相关政策解答
(扫码查看)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5日